新证券法实施在即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废止

为做好新修订的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更加科学的证券期货法规体系,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主要对不完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实践、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所规范事项已不存在或已执行完毕、或者已有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的制度文件等,予以废止。

据悉,“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筑牢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根基的系统工程。为此,中国证监会党委专门部署对全部现行有效证券期货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性清理工作。特别是,重点对照新证券法修订内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释。此次废止18部规范性文件是这项工作的一部分。下一步,有关系统清理的结果将根据工作进程分期分批公布。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以及法律法规的最新进展,及时更新现有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体现了监管层对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证券期货法规体系。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也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促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依据5方面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
此次,证监会决定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其中主要对不完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实践、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所规范事项已不存在或已执行完毕、或者已有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的制度文件等予以废止。具体来看:
一是因证券期货市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有的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或者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包括:
《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8 号)
《第6 号规范问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证监会计字〔2001〕67 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6 号)
二是因上位法发生变化等原因,有的文件已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包括:
《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查处非法期货交易中职责分工的通知》(证监期字〔1998〕1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18 号)
《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13〕61 号)
三是因上位法发生变化等原因,有的文件规定内容与上位法规定内容重复,或者仅是转发上级文件,包括:
《关于境外中资证券类机构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8〕19 号)
《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31 号)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认定、查处、取缔非法集资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的通知》(证监办发〔2005〕15 号)
四是有的文件所规范事项已有新的规则予以规范,包括:
《关于批转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到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存在的问题的报告>的通知》(证委发〔1993〕18 号)
《关于调整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93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境外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376 号)
《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5〕23 号)
《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36 号)
五是有的文件所规范事项已不存在或者已执行完毕,包括: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1998〕57 号)
《关于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市场字〔1999〕21 号)《关于不得限制中介机构跨地区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通知》(证监会计字〔1999〕60 号)
《关于不再实施特定上市公司特殊审计要求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2 号)
“要废止的这些旧文件基本都是在原有的法规条框下所颁布的执行细则,也大多反映了当时的行业发展状况和监管思路,在新市场环境下,废除是很正常的。”方正中期期货总裁许丹良表示,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新的证券法已经出台,不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相关文件也理应废除。
在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看来,证监会此次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主要的目的就是进一步优化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更快地与国际化接轨。
王红英表示,2020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全面开放的元年,基于此前市场管制方面的一些文件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全面开放有限制性文件进行清点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稳健地与国际市场进行接轨,进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全球化参与程度更加广泛。
新证券法3月1日正式生效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加速推进,2019年12月28日上午,我国资本市场的根本法——新证券法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证券法定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证券法修订主要涉及十个方面,包括:
对证券发行制度的修改完善;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
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完善证券交易制度;
取消多项行政许可;
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职责履行;
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
扩大证券法适用范围,增加存托凭证为法定证券,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管产品写入证券法等。
有市场人士此前表示,新通过的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加大证券违法成本及加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都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涉及建设、改善市场生态环境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此外,新证券法将股指期货的相关管理规定删去,也将促进我国期货法的早日落地。
而关于证券法落地之后对资本市场规章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今年1月份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证券法修订通过后,证监会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法律学习好、落实好,尤其要把握好证券法施行的开局之年,将2020年作为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年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推进年。
他表示,证监会将抓紧制定、修改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新证券法落地实施,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大量的配套规定,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这项工作已经开展,要借证券法修订实施这一契机,对资本市场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完善。
通过这次法规文件的整理,韩乾对记者表示,可以促进现有法律法规文件之间的协调统一,强化证券期货市场的法治管理,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而新证券法是从发展、与国际接轨、深化改革资本市场等多个角度制定的法规,接下来新证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许丹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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