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投资促进合作共赢(热点辨析)

针对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较快增长,有国际舆论抛出所谓中国正在“转移落后产能”等不实论调,曲解我国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动机。事实上,我国对外投资量、质齐升,不仅为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发挥着有力支撑作用,而且对我国与世界各国构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陷入经济复苏缓慢、对外投资乏力的困境,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出现大幅波动。但我国对外投资一直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成为拉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的重要引擎,改变了全球跨国直接投资长期由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局面,开创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轮驱动的国际投资新格局。2009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由2008年的世界第十二位跃升到第五位,2016年我国对外投资流量和存量分别列世界第二位和第六位。我国对外投资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区域到全球的快速发展过程,这是我国综合国力提升和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共同作用的结果。2016年我国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按照国际直接投资发展阶段理论,已经进入国际直接投资净流出阶段。高铁、核电、航天、钢铁、汽车、船舶、装备、家电等一批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具备国际竞争优势,为我国对外投资提供扎实的产业基础。

  截至2016年,我国在境外设立企业3.72万多家,分布在190个国家和地区,全球覆盖率达80%以上,为东道国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创造税收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外投资结构加快从资源获取型向技术引领型转变,促进了东道国新兴产业发展。我国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领域,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尤其是信息、研发、物流等领域投资增速较快,这说明企业构建全球创新网络、营销网络、服务网络的能力快速提高。从第二产业看,采矿业占比不断下降,制造业占比逐步上升,这说明我国对外投资已经从过去的资源导向型向构建全球价值链转变,有利于东道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带一路”建设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目前我国与30多个参与国签署了产能合作协议,与50多个参与国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企业开展合作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投资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南亚、中亚、非洲等基础设施和工业化水平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一批中国企业赴有关国家建立生产基地,带动了装备、零部件出口和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帮助东道国建设基础设施,为东道国扩大就业、培训技术人才、开展公益服务,促进了当地社会、文化、医疗、教育事业发展,很多企业成为当地的标杆企业。截至2016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建立经贸合作区56个,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近1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18万个,对当地产业发展形成了较强辐射带动效应。我国对“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直接投资正在帮助其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加快绿色化、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

  可见,所谓“转移落后产能”等论调都是对我国对外投资的曲解。我们要排除干扰、保持定力,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迈向更高水平,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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